根据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 7月19日至7月22日,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。按照“双随机”要求,从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中按3%比例随机抽取了8家事业单位,对其登记事项、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抽查对象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单位名称 |
法定 代表人 |
住所 |
12430900788026811C |
益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|
徐浩 |
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 |
124309004468858350 |
益阳市中心血站 |
张勇兵 |
益阳市康富南路25号 |
12430900MB0Q182553 |
益阳市普通话测试站 |
杨林 |
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西路685号 |
12430900MB1E1305XA |
益阳市统计执法支队 |
欧阳仕达 |
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朝阳街道梓山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大楼10楼 |
12430900G017215352 |
益阳市电子计算站 |
洪家林 |
益阳市梓山西路1号 |
12430900MB1D56999M |
益阳市机关服务中心 |
陈新一 |
益阳市梓山路8号 |
12430900MB1E47057A |
益阳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 |
曾伟 |
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西路8号 |
12430900MB1693945B |
益阳市衡龙桥市场管理所 |
吴志高 |
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衡龙桥农贸市场 |
二、抽查情况
从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看,8家事业单位法人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2021年年度报告,业务活动正常开展。市统计执法支队、市电子计算机站、市机关服务中心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,与实际相符,证书、印章管理使用规范,登记档案齐全规范。抽查中也发现了部分单位存在登记管理方面的问题:
市中心血站住所发生变化后未及时申报变更登记;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发生变化,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。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登记资料未单独立卷归档;市普通话测试站登记资料未在本单位留存保管;市衡龙桥市场管理所财务不独立,擅自刻制并使用了财务专用章。
三、整改要求
针对上述问题,相关事业单位要及时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19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(地址:市政府大楼630办公室;联系电话:6183720)。
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,确保公示信息内容真实准确,特提出如下要求:
1、事业单位法人须认真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。
2、事业单位法人要按照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》有关要求,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经费来源发生变化的,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,申请变更登记;住所发生变化的,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后及时申请变更登记;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%的,应当申请变更登记。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,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,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;加强证章、登记档案管理,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,登记资料单独立卷归档,确保登记档案资料规范齐全。
3、举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,督促依法履职,规范运行;对所属事业单位申办的登记业务和提交的年度报告书,要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;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印章管理,切实防止因保管不善引发纠纷。
益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2022年8月8日